江口县脱贫攻坚政策标准 为深入推进我县脱贫攻坚各项工作,确保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政策执行统一、扶持标准统一、路径方法统一、工作步骤统一、任务目标统一,全面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整体水平。参照中央和省、市脱贫攻坚各项政策,结合我县实际,特制定我县脱贫攻坚政策细化标准。 “一达标、两不愁、三保障”政策标准 一达标: 脱贫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应超过国家扶贫标准,年我县脱贫户家庭人均纯收入拟达元以上。主要以经营性收入、工资性收入、财产性收入、转移性收入作为计算指标。 家庭人均纯收入=(家庭经营收入+工资性收入+财产性收入+转移性收入)÷家庭人口总数 1、经营性收入:主要包括农户通过种植、养殖获得的收入,同时包括其他经营性收入,但经营或种养业的成本要扣除。 2、工资性收入:指家庭成员通过劳动务工获得的收入。包括就近务工、外出务工或临时短工等工资性收入。但外出务工收入要扣除因外出而产生的交通、食宿等费用。 3、财产性收入:指农户的房屋、土地、山林通过租赁获得的租金或入股获得的分红收入。 4、转移性收入:是指国家、单位、社会团体对农户的各种转移支付。包括计划生育补贴、低保金(半年以上)、养老保险金、良种补贴、生态补偿金。除以上各类补贴外,还包括政府、非行政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对农户转移的退休金。但临时性的社会救济和补助、救灾款、捐赠等不计算。 赞赏 长按北京最好的白癜风医院在那北京有那家医院治白癜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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